未发布文章,仅支持15分钟预览

无锡企业请注意:一月起,社保缴费方式、内容变化较大,提前做好准备

{{sourceReset(detailData.source)}}

{{dynamicData.sub_info.subject_name}} 紫牛新闻

{{item.reporter_name}}

{{item.tag}}

+ 关注

扬子晚报网1月15日讯(记者 张建波)记者从无锡市人社部门获悉,从1月份开始,无锡社保缴费政策及方式、内容有较大变化,提醒广大用人单位要予以关注并提早做好准备,及时、足额缴纳费用。

减免、延期政策到期

缴费恢复正常方式

人社部门人士介绍称,根据国家和江苏省相关规定,无锡市中小微企业2020年2月至12月期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政策。从2021年1月份开始,这些政策已经到期,将恢复正常缴费。

不过,由于无锡市实行社保费“当月申报、次月缴纳”,所以单位2021年1月缴纳的社保费实际上所属期为2020年12月,仍然享受“三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但从2月份起,单位事实上开始缴纳所属期为2021年的社保费,参保单位拟需要按时、足额缴纳相关费用了。

同时,根据此前的政策规定,有部分企业申请了“社保费延期缴纳”,2021年1月份起该政策也结束了,因此,这些企业需要从2月份开始就正常申报缴费,避免逾期产生滞纳金。

统一“当月申报、当月缴纳”

无锡参保单位需要做好对接

此外,2020年9月起,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由12%上调至16%,个人缴费比例仍为8%。工作人员提醒,1月起恢复对单位应缴部分的征收,且比例已经上调,个体工商户在缴费账户上足额缴存费款,以免影响单位职工(雇工)相关权益和待遇。

另一个值得关注的是,2021年5月1日,江苏全省统一的一体化信息化平台即将上线。由于无锡市实行社保费“当月申报、次月缴纳”,与江苏省实行的社保费“当月申报、当月缴纳”存在一定的周期差异。

因此,为了避免逾期,工作人员提醒,参保单位务必提前做好准备,避免因征缴周期变化会带来的影响,导致职工和单位权益受到波及。

校对 盛媛媛

编辑 : 郭凤

{{dynamicData.sub_info ? dynamicData.sub_info.subject_name : dynamicData.event_info.title_short}} {{dynamicData.sub_info ? dynamicData.sub_info.subject_desc : dynamicData.event_info.brief}}
{{dynamicData.sub_info ? '+ 关注' : '+ 追踪'}}
文章未发布,请后台刷新重置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