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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调解+示范联动” ,娄东街道“三字”工作法解欠薪纠纷之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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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告诉我们要破产了,我们的工资可怎么办呀!”2024年3月11日,约30名企业员工来到了太仓市娄东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反映某企业拖欠工人工资的情况。娄东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经过“诉前调解+示范联动”的方式为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稳”字驱动,安抚情绪控大局

由于企业涉及员工较多,属群体性案件,为避免群众发生过激行为,娄东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工作人员联系板桥派出所负责安保维稳工作。安抚好工人情绪后,工作人员了解到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拖欠50余名企业员工2个月工资,该企业员工多次与企业老板沟通发放工资问题未得到解决。受理案件后,工作人员立刻联系企业负责人进行调解,在娄东街道调解下,企业负责人当日签订承诺书,承诺10日内解决工资问题,员工暂时离去。考虑到该起案件涉及资金大且企业无力支付,为优先保障员工权益,娄东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协调太仓市人民法院、高新区人社局、板桥派出所、司法所开展联席会议,共同处理矛盾纠纷,维护大局稳定。

“联”字赋能,聚力联调化纠纷

针对此次案件,娄东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成立矛盾纠纷化解小组,由太仓市人民法院、娄东街道、板桥派出所联合开展矛盾化解工作,将维稳和调解相融合。综合运用娄东街道与太仓人民法院的诉源治理机制,法院关口前移,对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反馈的欠薪线索,开启诉前调解“绿色通道”,及时安排专职调解员至娄东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将原先需耗时3-6个月的“立案、诉讼、判决”流程缩减到五日内完成,对50多名员工进行调查询问笔录确认工作,最大程度降低劳动者维权成本,加快调解进程。

“解”字定局,诉源治理显成效

根据企业员工诉求与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娄东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制定人民调解协议,按照工龄将调解协议分为补偿协议和补助协议,运行“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机制,加速案件调解进程。同时,司法所邀请律师参与陪同,为员工提出最佳解决方案。3月18日欠薪案件双方签署人民调解协议,企业承诺付清拖欠企业员工工资,如未履行承诺,法院将强制执行,资产清算后优先偿还企业员工。

劳动欠薪案件是娄东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受理案件中的重点案件,娄东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通过“诉前调解+示范联动”的方式及时化解此次欠薪纠纷,实现矛盾化解在基层,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及社会稳定。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毕荣


校对 陶善工

编辑 : 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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