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湖南湘投和平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原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总经理胡义岗套取项目资金私设“小金库”的问题。2008年至2015年,胡义岗兼任内蒙古化德县汇德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期间,违反廉洁纪律,通过虚增工程量、虚开定额发票等方式套取资金600余万元私设“小金库”,其中胡义岗本人获利60万元。胡义岗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1月,胡义岗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2021年6月7日,胡义岗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60万元。
5.韶山农商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兴隆违规放贷从事关联交易的问题。2011年初,刘兴隆在韶山信用联社贷款客户崔某贷款过程中,介绍其表弟郭某承接崔某入股的某房地产项目土方工程业务量共计400余万元,之后,刘兴隆利用担任韶山信用联社党委书记、理事长,韶山农商行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便利,在农商行贷款发放方面多次为崔某提供帮助。2014年6月至2018年11月,刘兴隆通过民间借贷向韶山农商行贷款对象曾某私人放贷500万元,获取利息收益325万元。期间,刘兴隆利用担任该农商行党委书记等职务便利,在农商行贷款发放方面多次为曾某提供帮助。刘兴隆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0月,刘兴隆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2022年9月,刘兴隆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高利转贷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10万元。
6.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邹志新隐名入股充当“影子股东”的问题。2008年至2015年,邹志新先后利用担任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便利,多次帮助湖南某科技公司、某文化创意公司贷款授信担保申请在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获得审批通过。2011年6月和2013年10月,在得知上述两公司拟申请上市的消息后,邹志新主动提出并以他人代持的方式先后出资50.4万元购买上述两公司原始股12.8万股。上述两公司上市后,邹志新先后将所持股份套现获利262.97万元。2023年4月,邹志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已于2019年7月辞去公职),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7.湖南新物产物贸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李彤在引进合作伙伴过程中贱卖国有资产、捞取个人好处的问题。2009年2月至2016年7月,李彤利用担任湖南新物产物贸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湖南远通置业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便利,在转让湖南新物产物贸有限公司持有的某公司股份的过程中,接受私营企业主刘某某请托,指使工作人员将净资产评估值为3085万元的股份低价转让给刘某某等人。事后,李彤收受刘某某所送人民币2.6万元。李彤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9月,李彤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2022年1月,李彤因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8.原湖南财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伍朝辉挪用公款给私营企业主的问题。2014年4月至8月,伍朝辉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担任湖南财盛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便利,接受私营企业主刘某某请托,以虚假出资购销建筑材料的方式从湖南财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挪用1200余万元,出借给刘某某用于营利性活动。截至2022年1月伍朝辉案被处置,上述出借款仍有800余万元没有收回。2022年1月,伍朝辉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2年10月,伍朝辉因犯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
(湖南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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