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响应
根据台风态势及走向,浙江海事局于7月23日1200时启动Ⅳ级海上防台应急响应,请各单位按照防台预案和防台相关规定做好防台准备工作。
海事部门提醒
1.各相关单位每天及时接收天气预报,密切跟踪台风的动态,利用风前有限窗口期提前落实各项防台措施。
2.沿海航行船舶加强值班值守力量,及时对主要航行设备、船体、锚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问题立即修理。
3.施工船舶、无动力船舶按照防台工作要求,及时前往合适锚地、水域做好避台准备。
编辑 : 胡妍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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