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位于某商场的健身房后,执行法官发现该健身房确实仍在经营,且悬挂的经营执照显示其背后的经营主体仍然是被执行人。在调查中,健身房方面承认了签订转让协议的目的在于躲避执行。
于是,执行法官请店长转告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此前的无偿转让行为已涉嫌违法,要求其务必在一周内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如公司仍拒绝履行,法院有权对公司及法定代表人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
随后,执行法官当场对部分健身器材实施查封。
一周期限已到,该公司仍未履行。执行法官与法警再次来到该健身房,却发现健身器材上的封条已被撕毁。对此,店长搪塞表示不知情,称可能是会员擅自撕毁的。执行法官当即安排法警将店内所有健身器材及办公设备全部查封,且将相关器材及设备的电源线、插头、插销、连接器等拆除后进行扣押,防止被执行人再次私自使用,并依法制作了扣押清单。
通过法律威慑,公司愿意配合司法拍卖还款
随后,执行法官告知店长,法院将最后给予三天宽限期,如果被执行人仍拒绝履行义务,将对已查封、扣押的设备进行司法拍卖。
第二天上午,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主动打电话联系法院,告诉执行法官已清楚认识到之前对抗执行的种种行为的错误性,请求法院解除查封、扣押措施。执行法官表示,如果能拿出切实可行的履行方案,法院将第一时间解除强制措施。
被执行人表示,公司目前确无资金可以偿还四件执行案件的欠款,愿意配合法院通过拍卖健身器材的方式还款。
执行法官通知案件申请人对涉案健身器材进行议价,目前这批健身器材的起拍价格已经确定,将于近期上拍。待拍卖成交后,所得价款将用于偿还对申请执行人的欠款。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校对 盛媛媛
编辑 : 潘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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