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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侦探”服务往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还有人竟然当起了“中间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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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私家侦探”为名的服务往往掺杂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还有人竟然当起了“中间商”……日前,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特殊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件,一名“中间商”和为他提供信息的“私家侦探”双双获刑。

王丽发现老公一天比一天回来得晚,觉得对方的行为很反常。这天,她在手机里刷到一条短视频,视频中“私家侦探”四个大字在她脑海里挥之不去,于是拨通了电话。

“实时跟踪,汇报行程,见了什么人,做了哪些事,都能给您查的一清二楚……”电话那头介绍的服务内容让王丽更加心动,忍不住进一步了解调查方式。”对方表示,会通过安装GPS定位装置、隐秘摄像头,进行线上远程调查等,并保证不会泄露双方隐私。王丽思索片刻,付款让“私家侦探”调查老公。

自此每隔一段时间,“私家侦探”徐某便传来一批文件信息,包含照片、视频、聊天记录……但王某不知道的是,这些信息都是徐某从他人处购买再加价出售给她的。

高淳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5月至2022年4月间,被告人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通过平台发布“私家侦探”宣传信息招揽客户,而后从被告人吴某处购买客户所需信息后再加价进行出售。经查,被告人徐某、吴某共向刘某等十余人出售他人宾馆住宿信息、婚姻记录、车辆轨迹、户籍信息、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400余条,徐某非法获利人民币2.6万余元,吴某非法获利人民币1.5万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徐某、吴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综合考量二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悔罪态度、退赃情况等,法院对二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同时对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以‘私家侦探’为名的服务往往掺杂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法官表示,本案中,徐某、吴某就是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而被判刑。大家在日常生活中既要注意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也要自觉抵制和远离类似“私家侦探”等侵犯他人个人信息的行为。当自身个人信息受到侵犯时,要运用合法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通讯员 任璐 唐奥平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校对 陶善工

编辑 : 潘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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