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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2家企业获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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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了2023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评定结果,太仓市苏州鸿安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旭川化学(苏州)有限公司2家企业被认定为“2023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打造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市场竞争优势、具有区域影响力领军企业的重要途径,旨在实现知识产权强企发展目标,入选企业都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骨干企业。截至目前,太仓共有24家企业获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旭川化学(苏州)有限公司是集聚氨酯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为一体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内聚氨酯材料的龙头企业,连续多年名列“中国石油化工500强”。苏州鸿安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江苏省智能制造领军服务机构。主要从事智能物流技术装备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并提供专业化的项目实施及运维服务。

近年来,太仓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积极培育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鼓励企业创造知识产权,推动技术创新,形成新产品和新技术。引导企业灵活运用知识产权,提升产品附加值,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改进市场竞争地位。据了解,太仓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标准保护、高效益运用,全面提升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通讯员 寿芸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毕荣

校对 盛媛媛

编辑 : 郭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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