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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用AI复活李玟,律师:擅自“复活”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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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你们可能会感到惊讶甚至有些不真实,但请相信我,这是一个充满着爱和感激的时刻,因为我有机会通过这段视频与你们相聚。”近日,有网友用AI生成视频和声音“复活”,李玟相关话题迅速冲上热搜。

视频中,“李玟”坐在镜前暖心回应粉丝关切,评论几区乎变成网友“许愿池”。对此,有网友表示:“听到你说话的那一刻,眼泪都出来了,此刻很希望是你真实的还存在……”“至今仍不敢相信李玟已经离开我们了。”还有人希望博主能复活更多想念的人,寄托美好心愿。但也有网友表示不赞同这种做法“复活”李玟,用这种方式出现并不是她本人的意愿。还有人提醒,除了是对家人的二次伤害外,还会面对诸多法律问题。对此,该网友表示,不是模仿,只是表达对李玟的爱。

有网友认为,不作为商用,AI复活不构成侵权,是这样吗?北京市高朋(南京)律师事务所魏增律师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自然人享有肖像权。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其次,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除非AI李纹形象的制作者已经在李玟生前获得李玟本人授权,或者在李玟逝世后获得李玟全体近亲属的授权,擅自通过AI技术制作李玟形象并公开的行为将构成对李玟近亲属的侵权。此时侵犯的不是李玟本人的肖像权,而是李玟近亲属的人格利益。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楠

校对 徐珩

编辑 : 潘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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