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执法人员在滨江大道长江沿岸进行巡查时,发现一名男子正在江边,手持鱼杆向江中抛线拉饵。执法队员上前制止并询问,当事人表示,自己中午在附近办事,刚好事情办完了,就带着渔具想钓几条鱼回家加个菜开开荤,和家里人一起尝尝江鲜,本来觉得这边比较偏僻,应该不会被发现。
经查,当事人共钓取三条花鲢,约30斤重。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进一步作了普法宣传,告知其据新修订的《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禁止在长江干流江苏段禁渔期内垂钓,禁止携带“禁用渔具”进入禁渔区。爱好钓鱼固然好,但是切不可贪图一时之愉悦,触碰法律红线,当事人表示真不该为了嘴馋铤而走险,也承诺不再违规垂钓。
校对 盛媛媛
编辑 : 潘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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