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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拍摄童模艺术照为名“隔空猥亵”出售隐私照 被判刑还需支付心理康复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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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摄影服务公司私自出售所拍女童图片牟利,引起人们对儿童隐私权利的关注。5月29日,江苏检察机关公布一批侵害未成年人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未成年人隐私综合司法保护案中,以拍摄童模艺术照为名“隔空猥亵”并出售隐私图片、视频,嫌疑人被判刑的同时,还需要向受害者赔偿心理康复费用。

2021年10月至2022年7月间,李某某在多地以拍摄童模艺术照名义,为11名儿童拍摄隐私部位照片、视频,并在网络上销售。2022年7月,王某某向李某某“定制拍摄”被害人陈某甲隐私部位照片、视频。2023年9月,李某某、王某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一年六个月。

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第一时间提前介入该案,明确李某某在同一物理空间非接触式猥亵行为的定性,依法引导公安机关全面扩大排查范围,增加7起犯罪事实。在案件办理中,区检察院发现部分被害人心理受到不同程度的创伤,联合专业社工开展心理康复治疗,并依法支持被害人向李某某追索心理康复费用。后经法院判决,李某某支付心理康复费用共计3.4万元。

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童模行业规范缺失、权责不清等问题,区检察院牵头召开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研讨会,联合公安、妇联、教育等九部门出台规范性文件,明确各方工作职责,并会同公安、市场监管、文旅等部门对辖区内214家儿童艺术培训、摄影机构开展摸排走访,督促落实入职查询、强制报告等制度。

检察机关在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密切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同步开展心理干预工作。对发现的涉案行业监管盲区,深化诉源治理,推动建立健全行业管理规范,有效维护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扬子晚报网/紫牛新闻记者 刘浏

校对 徐珩

编辑 : 严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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