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荣炼与妻子安以轩
11月28日,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院长办公室发出《终审法院就涉德晋集团刑事犯罪的上诉案作出终审裁决》的文件。文件显示,澳门特别行政区中级法院于今年1月11日就涉德晋集团刑事犯罪的上诉案件作出裁决,陈荣炼被判处13年有期徒刑。
经对各方提出的上诉理由作出审查后,终审法院11月28日裁定,判处陈荣炼等5人以连带方式向澳门特别行政区支付16.2亿港元的不法利益;判处陈荣炼等三人以连带方式向澳门特别行政区支付2亿港元的不法利益。
编辑 : 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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