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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的宠物狗一周内出现犬瘟症状并死亡,能退款吗?法院判决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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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宠物店购买宠物狗,一周不到,竟然出现犬瘟症状,且后续经治疗后依然死亡,能退款吗?法院:应该退!

2024年8月5日,张某花费4000元,在无锡的汪汪宠物店购买了一只西高地宠物狗,并签订了《宠物购买协议》,约定所售宠物如在24小时内生病(犬瘟、细小)由宠物店负责,且购买时已做犬瘟、细小试纸测试,检测结果为阴性。

随后的8月10日下午,张某携带宠物狗至汪汪宠物店接种疫苗,宠物狗自当晚开始咳嗽,出现犬瘟症状。8月20日,张某将宠物狗送至宠物医院就诊,诊断结果为犬瘟。对此,宠物店称,宠物狗生病系免疫失败所致,并承诺免费送至东北犬舍治疗。

因路途较远,张某在征得宠物店同意后,自行在宠物医院为宠物狗治疗,合计花费4000余元。到了9月8日,宠物狗死亡。

张某认为,宠物狗在其购买一周内即出现犬瘟症状,宠物店无诊疗资质仍为宠物狗注射疫苗,导致宠物狗死亡,宠物店构成根本违约,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最终,无锡市新吴法院判决汪汪宠物店应退还张某宠物狗购买费用并赔偿医疗费用。

法院认为,一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出售动物前,货主应当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及时指派官方兽医对动物实施现场检疫,检疫合格的,出具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志。但该宠物店未能提供宠物狗的检疫合格证明,无法证明出售时宠物狗身体状况是健康的。

另一方面,宠物狗在出售时虽未检出犬瘟病毒,但犬瘟病毒存在潜伏期,宠物狗在购买第5天即出现犬瘟症状,属于合理期限;此外,汪汪宠物店的经营范围不包含宠物诊疗,其私自为宠物狗注射疫苗的行为违法,且宠物狗在注射疫苗当晚即出现犬瘟症状。综上,宠物店的行为构成根本违约,应退还张某宠物狗购买费用并赔偿医疗费用。

案件审理法官2月13日受访时称,宠物不同于一般财产,消费者在购买时往往赋予其精神价值与情感寄托,其健康与否对消费者来说至关重要。因此,消费者应当通过正当途径购买宠物,购买后及时至宠物医院进行全面检查,注射疫苗时同样要注意查验相关资质,确保宠物的健康。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校对 陶善工

编辑 : 朱亚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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