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发布文章,仅支持15分钟预览

江苏扬州:三地携手,只为高邮湖“鸟飞鱼跃”

{{sourceReset(detailData.source)}}

{{dynamicData.sub_info.subject_name}} 紫牛新闻

{{item.reporter_name}}

{{item.tag}}

+ 关注

18日,安徽省天长市人民法院、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江苏省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在扬州共同签署《环高邮湖流域环境资源司法协作宣言》,三地法院将携手推动环高邮湖生态环境司法协作。

图为高邮湖上的“鸟浪”

高邮湖水域总面积760.67平方公里,为全国第六、江苏第三大淡水湖,与京杭大运河联系密切、航运协同、文化交融,拥有丰富的生物资源,栖息着丹顶鹤、东方白鹳等众多国家重点保护鸟类。

《环高邮湖流域环境资源司法协作宣言》从目标、原则、组织、机制及内容、附则等五个方面探索构建环高邮湖流域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机制,要求协作法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配合密切、内容广泛、高效务实的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机制,增强环高邮湖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合力,积极推进高邮湖治理制度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形成协同共治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格局,为环高邮湖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签约仪式现场,盱眙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田庚表示,盱眙法院将认真对照落实协作宣言的举措要求,充分发挥环资审判职能作用,做好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为环高邮湖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为淮河生态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注入新动能。

扬州经开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任国凡表示,扬州经开区法院将深化合作理念,健全协作机制,深化拓展范围,通过案件一体处理、执行事务合作、要案会商、巡回审理协作,推动建立省内沿河司法保护联动机制,服务保障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形成联动联创、共创共享的大运河一体化司法保护格局。

编辑 : 郭凤

{{dynamicData.sub_info ? dynamicData.sub_info.subject_name : dynamicData.event_info.title_short}} {{dynamicData.sub_info ? dynamicData.sub_info.subject_desc : dynamicData.event_info.brief}}
{{dynamicData.sub_info ? '+ 关注' : '+ 追踪'}}
文章未发布,请后台刷新重置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