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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协就“证券从业人员投资行为管理指引(试行)办法”向行业征求意见,防范各种违法违规投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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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4月29日讯(记者 薄云峰)4月28日,中国证券业协会正就《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从业人员投资行为管理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向行业征求意见。此举主要是为防范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市场操纵、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投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征求意见要求证券公司人员管理和行为管理全覆盖,证券公司从业人员投资行为管理不但包括从事证券业务和相关管理工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从业人员,还包括因履行工作职责而知悉公司证券业务相关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等情况的其他董事、监事,从事党务工作、辅助支持业务、综合管理业务的相关人员(含借调人员),并对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和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工作人员管理作出相应规定。

同时,要求有效覆盖投资申报、登记、审查监测、核查、处置、惩戒、报告、检查等全部流程和各个环节,做到投资行为管理全覆盖。

此外,还要求强化关键岗位人员管理,要求证券公司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门及分支机构负责人、保荐代表人、财务顾问主办人、投资经理、证券分析、证券投资顾问等关键岗位人员的投资行为管理,通过采取提高申报频次、加强交易行为监测、纳入重点核查名单、提高检查频率等手段措施,提高投资行为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校对 陶善工

编辑 : 严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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