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人员对谢女士左肾损伤进行了伤情补充 鉴定。鉴定意见是根据本次鉴定所提供的鉴定材料,被鉴定人谢女士左肾损伤的损伤程度仍评定为轻伤二级。
4月25日,谢女士被丈夫贺某阳第16次施暴后,全身21处受损,伤情严重,以后需终身佩戴粪袋。案发后五天,贺某阳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024年5月30日及31日,该案涉及的民事纠纷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谢女士提出8项诉讼请求,包括判决原被告离婚、女儿随原告生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支付损害赔偿等。31日晚9时左右,历时两天的庭审结束,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谢女士所有。
对于贺某某被控犯故意伤害罪、虐待罪的刑事案件,谢女士伤残等级鉴定和损伤程度补充鉴定意见出具后,法院将择期审理。
校对 徐珩
编辑 : 郭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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