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法院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1月28日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5500件,审结4437件,未结1079件,结案率80.67%,结收比92.17%,平均审理天数61.56天,结案总标的额逾30亿元。今年以来,共受理破产、清算案件135件,审结117件,未结18件,结案率为86.67%,结收比96.69%。无3年以上未结破产案件。其中受理执转破案件63件,已结53件,其中破产和解3件,破产重整1件。
通过破产审理,安置职工人数170余人,化解职工债权2000余万元,普通债权人数700余人,化解普通债权额40亿余元,盘活土地3万多平方米,盘活不动产3000多平方米,资产变现1000余万元。
据介绍,浦口法院创新工作机制与方法,一是坚持司法审判和司法服务并重。先后印发《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十条实施意见》《关于在审理和处理商事案件中为切实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细则》等制度文件,并根据《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考评办法》定期向全院各部门通报营商环境工作完成情况,确保各项服务举措落地见效。二是落实司法服务举措,护航浦口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浦口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多措并举,勇于创新,持续开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工作,提升服务大局、服务企业的精准性。三是创新破产审判模式,强化破产挽救与出清功能。为构建破产审判新机制,探索形成符合浦口实际的破产工作模式,浦口法院以市场机制和产业政策为导向,创新破产审判工作方法。1.优化“三步重生法”助企破茧重生。2.推进“破产+金融”创新项目。3.加强执破审融合工作机制。4.推行债权人会议“一会了”措施。简化破产审理程序,加快破产企业的司法处置进程,三无企业快速出清,符合重整、和解条件的,极力推动重整、和解工作。
浦口法院还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聚力区委区政府大力发展低空经济产业的战略部署,提出《关于护航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条司法举措》,并结合浦口区“全员大走访,共建新浦口”活动和南京中院“百名法官进企业、百名企业家进法院”活动要求,定期走访辖区内的民营企业,尤其是低空经济企业,一方面向各企业介绍浦口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让企业家了解法院职能,增加对法院工作的认知;另一方面听取企业经营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及存在的法律风险,帮助企业分析原因,提供风险防范的法律指引。
下一步,浦口法院将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把优化营商环境与履行审判职能紧密联合起来,延伸审判职能,为企业发展而思,为企业困难而忧,着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典型案例】
破产和解实现债务人债权人“双赢”
南京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系经营网约车租赁业务的公司,自2022年起,该公司发生大量债务纠纷且无力清偿到期债务,浦口法院经执转破机制受理了该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破产清算过程中,管理人经调查发现,该公司的债权人多为网约车司机,债权人数较少,债权总金额较小,且该公司股东也不希望破产,同意分期支付欠款。如该公司和解成功,不仅给公司带来一条“生路”,也实质化解了债权人的债务,实现双方“共赢”。经该公司申请,法院裁定该公司进入破产和解程序,并在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上通过了和解协议。
破产审判,非“一破了之”,无视破产企业的生存权益。该案是浦口法院运用破产和解机制提高中小企业债权人受偿率、保障中小民营企业营运价值,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地区民营经济发展,优化区域内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本案中,浦口法院确定各方意愿后,积极联合破产案件管理人,召集债权人、债务人就和解细节进行多次磋商,最终债务人与全体债权人就债权债务的处理达成和解协议,债权清偿率100%,既最大程度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又尽可能地挽救了中小微企业,给予其“涅槃重生”的机会。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任国勇
校对 陶善工
编辑 : 胡妍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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