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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小哥两年假摔18次,骗保20.6万元获刑1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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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外卖骑手在短短两年中竟然“摔倒受伤”多达18次之多,原来竟然通过伪造医院病历资料、收费票据等材料骗取保险理赔款,共计骗取20.6万余元。日前,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对这起保险诈骗罪案件作出判决,判处该外卖骑手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责令其向保险公司退赔全部经济损失。

2022年7月至2024年1月间,李某先后在多家外卖平台担任外卖骑手。每次开展配送业务时,外卖平台均会自动为其购买意外保险,保费从李某个人账户中扣缴。

然而,李某的送外卖之路相比其他外卖员显得格外“坎坷”。根据宁乡法院公布的案情,李某平均每个月摔倒一次,有时一个月摔倒两次,在其两年的外卖员生涯中摔倒受伤竟达18次之多。察觉端倪的某保险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法院审理查明,李某在担任外卖骑手期间,为非法获利,先后18次通过捏造在外卖配送过程中受伤的情况向保险公司报案,并向保险公司提供伪造的医院病历资料、费用清单、收费票据等材料,以此骗取保险理赔款,共计骗取保险理赔款20.6万余元。

宁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保险诈骗罪。据此,法院一审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责令被告人李某向被害单位保险公司退赔经济损失20.6万余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表示,保险诈骗罪是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采用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法官提醒,利用保险实施诈骗的行为破坏市场公平秩序,威胁金融系统安全及社会诚信体系构建,采用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理赔材料或者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都可能构成犯罪。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视频剪辑 庆苗苗

校对 李海慧

编辑 : 胡妍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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