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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路口转弯未让直行,出了事故车主担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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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6月19日讯(通讯员 张爱国 记者 梅建明)转弯让直行,路口需慢行。6月15日上午8点09分许,在南京江宁上元大街北沿路路口处,就发生了一起小轿车转弯未让直行电动车先行,结果发生碰撞的交通事故。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电动车驾驶人受轻微伤。接到报警后,江宁东山交警中队的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勘察。

经了解民警得知,当天上午,杜某驾驶一辆小轿车从金箔路方向驶入上元大街,准备右拐往北沿路方向行驶。杜某没注意观察到车右后方不远处,还跟着一辆电动自行车,结果直接转弯时,紧随而来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杨某来不及刹车,就碰上杜某一个急转弯,直接把杨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撞倒了。杨某被撞后,连人带车倒在地上,所幸当时杨某戴了头盔,仅身上有几处擦伤。

事发后,双方当事人立即报警,杜某也去医院进行检查。经医生检查确认,仅受轻微伤,并无大碍。

最终,江宁东山交警判定:杜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驾驶机动车行经路口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先行刮撞车辆肇事,其违法行为是导致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杜某应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提醒:驾驶人在转弯过程中要时刻观察周边车况、路况,注意避让有优先通行权的车辆和行人,切勿“急在一时”,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再进行转弯。


校对 陶善工

编辑 : 朱亚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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