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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转弯进直道未让直行车辆,两车相撞司机被判担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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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7月10日讯(通讯员 江公宣 记者 梅建明)车辆上路行驶时,按照相关交规,转弯车辆要让直行车辆先行。但时有司机不清楚此项交规,因而发生交通事故。这不,近日,南京江宁秣陵交警中队的辖区就发生了这样一起事故。

图为两车相撞的现场

据介绍,事故发生的当时,楚某驾驶小型轿车沿江宁新丰路由西向东行驶,行至某厂房门口路段时,由非机动车道向左驶入机动车道。就在此时,同向左侧莫某驾驶的小型轿车正常通行时,遇到楚某驾驶车辆突然拐了进来,两车发生了碰撞,造成莫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

江宁秣陵交警中队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处置。经调查,当事人楚某驾驶机动车驶入机动车道时,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是引发此事故的根本原因,其行为违反了《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为此,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认定当事人楚某负全部责任,当事人莫某无责任。

交警在此提醒,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需转弯时,要减速慢行,注意观察路况及车况,礼让直行车辆,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校对 盛媛媛

编辑 : 邱妙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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