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屡教不改!三次无证驾驶+二次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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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7月24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尹峥嵘)“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经是众所周知的硬性规定,但总有些人心存侥幸、不知悔改,疯狂触碰法律的红线。

前不久深夜12点,南京江宁中队组织警力在长兴大街地秀路交叉路口开展夜查整治行动,拦下一辆白色轿车进行检查时,交警发现驾驶员喻某身上有明显酒气味,于是对其进行酒精吹气检测,结果显示喻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6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交警准备将喻某带回中队做进一步处理,此时,喻某迟迟不肯出示驾驶证,经交警再三要求下,他才支支吾吾地说:“警察同志,我有情况要交代一下,驾驶证没有……”

原来,早在2020年6月份,喻某因无证驾驶和饮酒驾驶被处罚过,而后在2021年2月份又因无证驾驶被处罚。因此,喻某此次属于第三次无证驾驶和二次酒驾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交警对喻某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机动车两项交通违法行为,合并做出罚款3000元,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校对 王菲

编辑 : 郭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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