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拟法庭”一场赡养老人案庭审 让参加旁听的市民沉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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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7月24日讯(通讯员 王善琴 杨超然 记者 王国柱)“我宣布,闭庭!”7月24日下午,泰州市海陵区京泰路街道十里铺社区会议室,随着“审判长”法槌的落下,经历近一个小时的赡养老人纠纷案庭审宣告结束。“不管财产分了多少,子女都不能免除对老人的赡养义务。”庭审后,不少参加旁听的市民沉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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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法庭庭审
“模拟法庭”开庭前,主办方首先播放了一段视频,视频中母亲面对成天忙得没空看望她的3名子女,声泪俱下,并表示愿意每次出300元钱,“买”三名子女一天的时间回家。演员动情的表演令人动容。
当天“模拟法庭”的案件由一起当地真实的案例改编。今年87岁、家住海陵城郊接合部的张阿珍,多年前房屋拆迁补偿后,将一套安置房赠予一名女儿,并分别给了这个女儿以及另一名女儿20万元。两年前,丈夫去世,张阿珍无处居住,且生活困难,遂将李小花、李小英等6名子女告上法庭,诉请每个子女每个月给其500元生活补助;承担她医疗费用;要求获赠房子的女儿让她永久居住。
庭审中,6名子女中有人称,当初父母拆迁自己没有拿到一分钱,没有享受到财产继承权,因此如今也不行使赡养权;有人则借口工资收入少,家人长年吃药,自己小家生活也困难,拒绝赡养母亲;接受房屋的女儿则表示,自己的孩子大了,没有房子,原来的房子本身就小,母亲无法再住进来。总之,所有子女都拒绝直接接受年迈的母亲进家门。
“模拟法庭”经审理后认为,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没有享受到继承权等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本案部分被告辩称原告家庭财产分配不公应不尽或少尽赡养义务与法相悖,且有违公序良俗。
考虑到原告每月有280元的残疾补助以及当地生活标准,“法庭”判令6被告每人每月支付原告生活费350元;责成接受原告房屋的女儿接纳原告居住;原告因病发生的医药费由6子女分摊。“财产分配与赡养老人,不能相提并论,不能因为没有分到拆迁款,就不赡养老人。”十里铺社区居民陈炳高收获满满。
记者获悉,当天“法润基层,国泰民安”系列普法“模拟法庭”与“民法典司法大集市”宣传活动,由润泰社区党总支和十里铺社区党总支联合举办。海陵区司法局关工委常务副主任、四级调研员王桂兰,京泰路街道司法所所长王真,京泰路街道妇联主席李燕等领导出席,当地“三官一律”代表和润泰社区、十里铺社区的广大党员、社工、网格员、居民代表等参加了活动。
通过“模拟法庭”与“民法典司法大集市”双课堂活动,大家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咨询了涉法民事热点、武装了普法头脑,表示要用实际行动为构建全民懂法、全民守法、全民护法的法制社区贡献力量。
校对 盛媛媛
编辑 : 潘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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