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随着互联网短视频经济的兴起,网上这种“视频搬运”屡见不鲜,切条、搬运、二次创作等鱼龙混杂,那怎么界定使用的素材是否侵权呢?著作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在我国,著作权即指版权。一般来说,引用别人的素材、合理利用有一定的限制和条件,比如不能超过介绍、评论或者说明所必需的范围;须注明原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不能影响原作品的正常使用、不得损害原作者的合法权益等。二次创作,如果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并实施了营利行为算侵权。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未经许可将电影、电视剧作品等长视频分割成若干片段,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能够基本替代被分割视频的,构成侵权行为,应按照侵害该长视频标准确定赔偿数额。目前很多短视频平台发布的视频种类繁多,当自己的短视频作品被他人复制或改编侵权时,创作者可通知平台要求其停止提供播放侵权作品。若平台不制止此类行为,也应负连带责任。
策划 陈迪晨
文案 任国勇 张冰晶
摄像 卢 婧
剪辑 黄 娴
设计 董 林
校对 陶善工
编辑 : 潘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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