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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镇江市巡游出租汽车2024年国庆、2025年春节期间起步价浮动标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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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镇江市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机制改革和运价调整的通知》(镇发改价格发[2021]114号)已于2021年4月20日正式执行,文件中明确“春节、国庆两个法定节假日期间(含合并调休日,以乘客下车时间为准),在当时起步价基础上,可加收不超过5元/车次。”现依据此规定,在充分借鉴泰州等省内其他城市节假日浮动运价实施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区出租车行业协会牵头,市区巡游出租汽车企业和巡游出租汽车个体经营者研究并且征求驾驶员代表意见后,一致决定,镇江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节假日运价浮动标准为:2024年国庆、2025年春节法定假日(含合并调休日,以乘客下车时间为准)每车次加收5元,国庆节假日运价浮动时间为10月1日0时至7日24时,2025年春节假日运价浮动时间以国务院办公厅的节假日安排通知为准。市区出租汽车企业和出租汽车驾驶员共同承诺:在巡游出租汽车上张贴关于春节、国庆两个法定节假日期间起步价加价的标贴,在出租汽车上备有有关起步价的宣传材料,做好对乘客的解释工作,同时。做到以乘客为中心,做好对乘客的优质服务。

特此公告

镇江市综合交通运输协会出租分会

镇江市巡游出租汽车企业

镇江市巡游出租汽车个体经营者组长

2024年9月8日

编辑 : 郭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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